青黄民字[2016]37号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和体检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6-23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文件青黄民字〔2016〕37号 签发人:徐炳军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和体检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各街道(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老年人体检补助发放范围的通知》(青黄政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将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和体检补助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一)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具有本区常住居民户口、年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低保老人待遇的老年人不在此范围内),本年度年满80和90周岁的老年人,从生日当月起计发相应的高龄补贴,百岁老人从本年度1月份起享受高龄补贴。(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1.80—8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90—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3.百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含青岛市300元)。(三)申报程序1.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高龄补贴申请,填写《黄岛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经审查核实,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3.老年人高龄补贴每月均可申报。已经死亡的老年人,自死亡之日起下个月停发;户口迁入的老年人,户口迁入当月可申请享受老年人高龄补贴待遇。(四)发放程序老年人高龄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各街道(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将各项统计表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以街道(镇)为单位汇总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补助经费拨至各街道(镇)财政所,由各街道(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发放到老年人手中。(五)老年人申请高龄补贴应提供的材料1.本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簿载有本人信息和住址的两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费发放工作(一)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费发放范围具有本区常住居民户口、年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年度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年150元。(三)发放程序1.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填写《黄岛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