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恤金办事指南
申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恤金办事指南
企业在职或退休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可申领一次性抚恤金。
(一)在职死亡人员需要携带的材料:
1、填写一次性待遇申请表2、在职职工社保卡(银行功能已激活)复印件
(二)退休死亡人员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填写一次性待遇申请表2、去世职工生前养老金账号
(三)退休死亡人员遗属补助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填写一次性待遇申请表2、填写无经济收入承诺书3、被供养人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4、被供养人身份证、银行卡(工行、农业银行、交行、农商行、邮政储蓄、中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直系亲属携带所需资料,到长江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峨眉山路369号光谷软件园36号楼一楼大厅)办理初审。区社保审批到账后,存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业务咨询电话:0532-86702872
版权所有 ©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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