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助学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慈善助学。

二、办理依据

关于开展2018年慈善阳光助学工作的通知

(青开慈发〔2018〕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居委会。

四、办理条件

本辖区内低保家庭和精准扶贫户中的大学新生、大学在校生、高一新生。

五、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二)低保证复印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生证明。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慈善助学申请表;

(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经社区两委上会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公示栏公示3天后上报街道慈善分会;

(三)街道慈善分会对社区上报的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汇总整理,上报区慈善总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一年一次。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户籍所在地居委会

(二)电话咨询:0532-86973670、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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