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1.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以下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农村大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本人毕业证书日期为准。

四、受理条件

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因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原因欠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给予当月的补贴,补贴期限给予顺延。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高校毕业生需持本人毕业证书。

  注: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1)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就业创业— 就业网办—个人业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

(2)选择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按照网页提示录入信息。

2.青岛人社手机APP办理

(1)选择进入“青岛人社手机APP”—“掌上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选择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按照提示录入信息。

3.微信公众号办理

(1)选择关注“青岛微就业”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岛”,再点击“业务办理”;

(2)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社保卡号,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后,确认提交,个人申请完毕。

4.现场办理

可就近向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机构提出申请。

七、补贴标准

1.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2.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审核结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1)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2)青岛人社手机APP“掌上就业”;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28

0532-66200877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 我已明白以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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