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残疾人证新办跨省协办服务
一、事项名称
外地户籍残疾人证新办跨省协办服务
二、受理单位
街道残联。
三、申请主体
经常居住地为长江路街道的外地户籍人群,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四、受理条件
凡在本街道经常居住且持有本街道有效居住证的居民。
五、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三甲医院确诊病例(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以及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注: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一)申请。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甲医院确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等材料向居住证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街道残联核实无误后,由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二)评定。由申请人本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本区残联规定的具有评定资格的医院做残疾人医学评定。
(三)公示。残疾评定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提交给其居住证所属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制证。社区居委会公示结束后,由居委会残协工作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及公示照片提交给街道残联,街道残联通过跨省通办系统将申请人相关资料上传,申请人户籍地所在残联接收到残疾人相关资料后,由申请人户籍地所在残联制证并颁发给残疾人本人。
七、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完整资料后15-3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残联:光谷软件园44号楼便民服务大厅10号窗口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长江路街道残联:0532-86897969
黄岛区残联:0532-86177025
十一、声明
外地户籍残疾人证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残联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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