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一、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二、受理单位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
三、申请主体
劳动者。
四、受理条件
1、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的受理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五、申请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用A4规格纸书写或打印。
2、其他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的,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涉案证据复印件、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涉案证据时, 除向本委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4、《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劳动者、用人单位登录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服务平台网站(http://223.71.147.149/portal)按提示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或电子社保卡登陆,填写相关信息。
2.现场办理
携带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45 个 自然日。
八、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服务平台网站(http://223.71.147.149/portal)。
2.现场办理: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区、街咨询电话
0532-86162125
0532-58787228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最新发布政策的为准。
● 我已明白以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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