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一、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二、受理单位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

   三、申请主体

  劳动者。

   四、受理条件

1、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的受理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五、申请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用A4规格纸书写或打印。

2、其他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的,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涉案证据复印件、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涉案证据时, 除向本委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4、《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劳动者、用人单位登录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服务平台网站(http://223.71.147.149/portal)按提示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或电子社保卡登陆,填写相关信息。

    2.现场办理

    携带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45 个 自然日。

   八、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服务平台网站(http://223.71.147.149/portal)。

   2.现场办理: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区、街咨询电话

  0532-86162125

  0532-58787228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最新发布政策的为准。



● 我已明白以上政策

            点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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