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青岛市户籍)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居民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就近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申请主体
青岛市学龄前儿童(未入园、入校的);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
四、受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
2、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未入园、入校的)。
五、申请材料
新参保人员带身份证、户口本(代办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注: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现场办理时提供。
六、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居民,携带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新参保人员先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续交人员填写《补缴申请表》,工作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居民可选择关注“青岛税务”公众号或到银行缴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各社区居委会或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44号楼一楼大厅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青岛市医保局最新文件执行
十、咨询电话
0532-58787228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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