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落户

一、事项名称

购房入户

    二、受理单位

辖区派出所

三、办事指南

1、请确认本项业务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及现行政策规定,以免网上申报后无法正常办理。

2、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3、无法线上全流程办理的业务,请收到初审意见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四、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申报材料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个人关注登录“青岛微警务”公众号直接申请办理。

2.现场办理

个人持证件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微警务”公众号。

2.现场办理: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0532-66581508

    十、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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