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需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居住证)。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确认个人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月数,选择申领失业金。
2.现场办理
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七、补贴标准
(1)七区每人每月1719元,三市每人每月1557元。
(2)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果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与新核定的发放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审核结束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市直咨询电话
0532-83668928
0532-66200877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 我已明白以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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