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一、事项名称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二、受理单位

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初审,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复审。

三、申请主体

青岛市户籍:

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下列人员:

1.青岛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含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员);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统称“高校毕业生”);

3.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

5.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6.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已办理灵活就业手续的。

非青岛市户籍:

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


四、受理条件

上述补贴范围内的人员(含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的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出勤率不低于60%,经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可以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原则上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2个月内申请补贴,每人每年可以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仅限申请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提供,扫描上传);

3.本人银行账户(仅限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补贴申请人员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个人业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后申请补贴。

2.现场办理:补贴申请人员持申请材料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申请补贴。

七、补贴标准

全市实行统一的培训鉴定费补贴标准,区分不同职业(工种)和等级,最高不超过3000元。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审核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现场办理: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

注:详细地址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查看。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业务咨询电话

0532-83668901

    十二、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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